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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苹果销售期间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10/24 18: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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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苹果销售期间货车司乘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统筹做好苹果销售期间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制度
  1.外地来牟非本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来牟,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行程卡、健康码绿码,抵牟前提前3天报备,并主动与本区接收单位(货主)对接,由本区接收单位(货主)向属地镇街报备路线、时间、司机及同乘人员姓名、车号、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行程卡及核酸证明情况等,由属地镇街落实来牟后全程健康管理和管控措施。
  2.本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由非重点地区返牟,须在抵牟前提前至少24小时通过单位、社区(村)向属地镇街报备,同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行程卡、健康码绿码。
  3.本地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由重点地区(含经停)返牟,要在抵牟前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单位、社区(村)向属地镇街报备。抵牟后配合单位、社区(村)尽快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严格做好来返牟全程管控
(一)入牟通道管控
  对市外来返牟大货车司乘人员逢车必查、逢人必查,严格落实“一测三查两扫”,即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和“烟台报备”二维码登记,进行“落地检”,执行“到站即检+即采即走即追”政策。现场采样时,做好采样路线引导和秩序维护,消除“交叉感染”传播风险。对未经高速卡口来返牟的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由各属地镇街负责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强化货车司乘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根据货运车辆、人员的实际行程实行通行管控。
1.经停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含参照中高风险管理的地区)的来返牟人员,严格落实报备、首接责任制、点对点接送、全程监管、扫码登记等闭环管理措施,同步进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一车一管。
2.市外其他地区来返牟人员,经“一测三查两扫”符合条件,现场登记并采集样本,实行“即采即走即追”,无需等待结果即可通行。
3.行程码显示只有烟台市本地行程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可通行。
4.目的地为市外的过境车辆及人员,未经停重点地区的,经“一测三查”符合条件,扫“场所码”后予以放行,落实其在我区期间的全程闭环管理。对经停中高风险地区的,扫“场所码”后劝其从目的地就近路口返程。
5.司机及乘客温度异常的,由卫健医务人员进行温度复核。经复核仍异常的,来自重点地区人员规范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来自其他地区人员自行到发热门诊就诊,卫健医务人员做好告知及登记工作。
6.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进入牟平后,要遵循“两点一线”原则,本地司机及同乘人员卸货后直接回住所,外地来牟司机及同乘人员要直接前往交货地,沿途不得与社会面进行接触。原则上装卸货期间,司乘人员不下车,全程无接触接装卸货,即来即装(卸)、即装(卸)即走,交接单据、签字等环节采取无接触方式进行。
7.接发货单位要落实货运车辆预约引领和“双报备”制度。要通知市外货车及驾乘人员提前填报“烟台报备”,安排接车员提前到约定的高速公路卡口引领,接车时要签订《接收单位人员承诺书》。办好手续后,第一时间引领离开、点对点护送,全程闭环管理。到达目的地后接发货单位要安排专人落实司乘人员报备情况,并向所在镇街报备。
(二)在牟期间管控
1.各镇街、各部门要督促本地货车司机严格执行外出、返回“双报备”制度,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返牟时,按规定落实管控政策。
2.对市外来牟货车司乘人员就近实行“落地即检”。要加强人员身份甄别确认,由本人持身份证和健康码采样,同时要按规范落实来牟车辆及货物的消杀管控。
  对无需在牟平过夜停留的货车司乘人员,经核查其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等符合条件的,由接收单位引领其至目的地装(卸)货物后离牟。
  对停留超过一周的货车司乘人员,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闭环管理,并根据最新防控政策,落实后续管控防护措施。
  对经停重点地区的货车司乘人员,当日即返的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当日不返程的送集中隔离点参照密接管理。离开牟平时,仍由接货方从隔离点至离牟通道之间遵循“两点一线”原则,沿途不得与社会面进行接触。
  对需在牟平过夜停留、未集中隔离的货车司乘人员,严格执行“不参加聚集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众场所”要求,并按属地镇街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各属地镇街、各相关部门每天要详细摸清底数,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台账管理。
(三)离牟管控
  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再次离牟的,严格按照离牟规定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做好相关防护管理。从住宿地点至离牟通道之间遵循“两点一线”原则,沿途不得与社会面进行接触。
  经停重点地区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需离牟的,可在离牟前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从隔离点以“点对点”闭环形式转运到货车,由专人跟踪的前提下送至离牟高速口,确保在牟期间完全闭环管理。

三、严格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1.货车司机及同乘人员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个人防护,支持配合政府做好防控工作,积极遵守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切不可心存侥幸,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2.外地来牟货车司机在牟接收单位(货主)、本地货车司机所在单位是其疫情防控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要求,落实车辆和场地消毒、进出车辆和人员管控、信息登记、人员核酸检测、卫生知识宣传等各项防控措施。
  3.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担负起监管责任,公安、交运、工信、商务、应急、市场监管等货车司乘人员在牟期间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4.属地镇街要落实好属地责任,指导相关社区、村以及有关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全面掌握辖区内货车司机情况和动态,条块结合确保管控到位。

四、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对货车司机通过更换手机卡故意隐瞒行程或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等手段,逃避疫情检查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风险的,将依法处理。
  2.对未经报备擅自驾驶车辆外出经营后来返牟的,视为自重点管控地区来返牟人员进行管理,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3.对因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或产生严重传播风险的,将依规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对疫情防控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相关镇街、部门,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烟台市牟平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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