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
2022/8/11 17: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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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为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和防治空气污染,倡导文明祭祀,防控新冠疫情,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中心城区禁燃、限燃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中元节期间,全面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东至昆嵛山路,西至金牛山路,北至滨海东路,南至雷神庙大街)所有主干道、广场空地、社区、小区、林区、草地、慢行步道等区域内焚烧香蜡纸烛等祭祀用品,严禁燃放鞭炮,严禁燃放孔明灯。即日起,综合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生态环境、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中心城区开展巡查,发现焚烧行为的,将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