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市区货运车辆通行证管理规定公告
为全面规范市区货运车辆通行证管理,2020年6月30日,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烟台市区货运车辆通行证管理规定》,决定对全市通行证实行电子化管理。为确保我区通行证办理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依据本《规定》决定自2020年9月10日起,在我区全面启用电子通行证,原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核发的《城市道路车辆临时通行证》公告作废。
(电子通行证可网上申请办理。一是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123.130.112.83:8081/txz/login.html“通行证管理系统”申请办理;二是登录烟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咨询电话:4236776,王警官。 )
本公告自2020年9月10日起施行。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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