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小伙婚后父母帮买房,离婚时房产平分!!
夫妻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资帮忙,离婚时房产该咋分?昨日,烟台牟平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离婚案件。
牟平法院最终认定该笔资金系原告父母于其婚后赠与原、被告双方,因此房产应平均分配。
原告不服提出上诉,烟台中院维持一审判决。
王某与李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2009年夫妻双方买房,房价三十五万元,其中王某父母出资二十余万元,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由王某与李某共同居住。
2015年,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李某离婚。庭审中,双方争议最大的焦点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王某父母出资的二十余万元是赠与王某个人财产还是王某与李某共同财产?
王某主张该笔资金系父母出资赠与其个人,李某不认可,虽有王某父亲到庭作证,但除此之外无其它证据佐证。法院最终认定该笔资金系王某父母赠与王某与李某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
面对不断攀升的高房价,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在我国也存在着深厚的伦理基础。在涉及商品房的离婚案件中,一方或双方主张存在父母出资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也成为离婚纠纷中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的“主战场”。
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婚后买房父母出资性质如何认定,是借款还是赠与?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
在审判实务中,如果当事人主张父母出资系借款,须有相关证据加以证实,否则法官推定父母出资系赠与行为;
如果婚后父母出全部购房款给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视为赠与子女一方行为;
如果父母出资部分款项协助买房,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则认定为父母赠与双方当事人的行为。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三)中已有明确规定。牟平法院法官提醒,父母协助子女婚后购房,如果要明确系出借资金或赠与子女一方的,最好立下字据或进行公证等,以免发生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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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怎么分 且看8种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情况
提要:近几年国内离婚率快速增长,数据的背后也暗示了很多社会原因。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要面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今天小编就为网友详解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8种情况。
大小新闻综合 近几年国内离婚率快速增长,数据的背后也暗示了很多社会原因。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要面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今天小编就为网友详解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8种情况。
如果一个不小心,你们准备离婚了。请看仔细阅读下面8种离婚分割房产的情况: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灰姑娘嫁土豪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一起苦哈哈还贷型: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4、继续苦哈哈还贷款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第5种情况相同。
5、闪婚闪离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有爹妈掺合型: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2+1型: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准夫妻买房型: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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