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12月1日启用、复用!电子监控设备!
2021/11/17 21: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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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1年12月1日启用一批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抓拍违反信号灯规定、逆向行驶、变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点位如下:工商大街与体育馆路丁字路口、牟山路与三山大街丁字路口、牟山路与崔山大街十字路口、牟山路与金埠大街十字路口、牟山路与新区大街十字路口、牟山路与宁海大街十字路、牟山路与政府大街十字路口、牟山路与南关大街十字路口、牟山路与工商大街十字路口、牟山路与新建大街丁字路口、牟山路与雷神庙大街丁字路口、隆达路与北关大街路口、隆达路与大展街路口、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北海新城十字路口、228国道与文酒线十字路口。2、抓拍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点位如下:牟山路与振兴街路口。3、抓拍违法停车路段如下:海八街全路段、文兴路政府门前至工商大街路段、养马岛环岛路嶂岛路段、政府大街全路段、正阳路一格广场。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安全出行。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15日